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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电子图书阅读、非线采集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为保证读者在使用阅览室时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做以下规定: 1.读者在本室上机,必须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读者进入阅览室时应主动刷卡,避免无法打开电脑。一人一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机位。没有机位的读者,请由管理员安排上机。
3.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 ;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进入电子阅览室的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4.严禁在本室玩游戏、上网聊天和一切与业务工作无关事情,一经发现,经管理人员劝告无效后,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5.读者要自觉爱护室内的机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软件或改动电脑软件配置,严禁删除文件。违者一律取消上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6.电脑出现软、硬件故障,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切勿自己动手解决,否则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7.要保持室内清洁,严禁携带食品、饮料等入室,禁止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8.要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电话,并自觉将手机、呼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模式。请勿将手机等强磁源放到电脑桌上。
9.外来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10.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信息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