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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学年教师业务考核实施办法
教师业务考核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常规性工作。为使学院2006—2007学年教师业务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任务。通过对任课教师的政治思想、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水平、学术科研成果等方面综合分析,一方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能力、水平和效果;一方面促使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效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从而使学院整体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准确。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郭卫东
成员:张竞、丁海祥、王红叶、韩砚农、任石青、靳斌
职责:全面领导考核工作。
考核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和学院听课组:
1、考核办公室:
主任:郭卫东
副主任:靳斌
成员:张会林、韩利怀、苗玉峰、刘庆联
职责: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考核办公室下设测评组:
组长:靳斌
成员:李卫华、黄玉芳、韩玉萍、刘庆联、李鹏、覃晓燕、李霞、张霞
职责:对考核指标进行具体测算。
2、学院听课组:
由院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各教学系正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四、考核范围:
1、凡2006-2007学年有授课任务的专职教师和实践课教师参加所有项目的考核。
2、兼职教师只参加学生测评和说课。
3、外聘教师只参加学生测评。
五、考核内容与实施细则:
1、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实践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要进行学年工作总结,全面回顾一学年来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对自己进行客观评价,写出书面述职报告(专职教师不少于2000字),并填写在《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表》(一式两份)上,《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表》填写完毕,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由各系部统一交测评组。
2、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各教研室主任检查教案、周历及学生作业批改情况,严格按规定的考核原则填写《系部测评表》,如对所有被测教师各项得分为同一等级,视为无效。
3、学生测评时,参加测评的学生人数必须占全班总人数的90%以上。测评按课程以学期为单位进行,一般安排在复习周如学生对所有被测教师各项得分为同一等级,视为无效。
4、听课包括说课(说课内容由系部主任选定)、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的听课和全院范围的听课。听课人员对听课情况进行打分并详细填写《听课记录表》,并对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
5、系部测评、学生测评、听课的考核以教师所授的课程为依据,按课程进行测评。
6、测评组对每位教师的学生测评、系部测评、科研及创作成果、听课结果等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计分,并交考核办公室审定,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经公示、反馈意见后,考核领导组审核,确定出最终考核结果。
7、每位教师的考核成绩和年度等次由考核办统一填入《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表》,经考核领导组审核和本人签署意见后,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各存档一份。
六、考核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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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工作内容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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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次考核工作做全面动员 |
院教师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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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测评组会议,布置测评工作 |
测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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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生测评 |
测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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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在系部述职 |
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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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测评,填写系部测评表 |
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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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对任课教师进行思想鉴定 |
相关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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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进行说课 |
听课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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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测评情况,得出考核结果 |
考核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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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考核结果并签署意见 |
领导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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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核情况反馈教师 |
测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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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签字,申请复议 |
测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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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考核结果 |
考核领导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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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考核情况归档 |
测评组 |
七、对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
1、一学期发生一次一般教学事故者,由所在系部给予批评教育,年度业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学期发生两至五次(含五次)一般教学事故者,扣除本学期总代课费的10%,年度业务考核为基本称职。
一学期发生一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或五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者,扣除本学期总代课费的30%,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2、教学文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上交,每延误一次从总分中扣除0.1分。
3、业务考核连续两年排在最后10%者(以系、部为单位),其下一学年的任课时数不得超过周4课时,连续三年排在最后10%者,须自费外出进修一学期,进修后经考核方可任课。
4、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项总分达60分(含)以上,科研工作量达到既定标准,结合教学和科研获奖情况,得出教师业务考核学年优秀。各系部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系部教师人数的30%。
5、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为: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二A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讲师至少完成一篇二B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助教每年至少在院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教师在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给予科研分值,分值可累计,不限最高额。
6、创作成果作为附加分,计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是从教师业务考核优秀中按50%的比例(四舍五入)产生。
7、没有完成规定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教师,不能评为业务考核优秀。
八、关于申请复议:
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并请本人签署意见,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并有充分的理由说明时,可以申请复议。复议要写出书面申请,送交考核办公室,由考核办公室报考核领导组,经考核领导组批准后考核办公室组织复议,复议结果通知本人。
九、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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