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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
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已开始。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奖范围:“十五”以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基本理论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成果发表或完成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2、申报要求:所报项目必须为完成并已通过结题鉴定的山西省“十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地市教科研部门“十五”期间立项的重点课题的重点性成果,或以上两类课题的课题阶段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出版、发表的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
3、申报程序:本次申评自愿参加,不作名额限制;但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集体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参评。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评选表》,提供申报成果样本、成果简介(1000字以内)及社会反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
4、其他事宜请参见《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晋教办 [2007]27号)文件(从我院校园网教务处科研创作栏下载),并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10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教务处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