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我院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从事学术和教学研究,提高自身科研及创作水平,根据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创作成果奖励办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05—2006学年教师科研、创作成果进行了审定,奖励情况也进行了公示。经研究决定,对科研、创作成果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以资鼓励。
希望全院教职工向他们学习,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
附:《2005—2006学年科研创作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