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我院广大教师和研究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院的科研及教学水平,推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促进学术繁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奖时间
第二条 科研成果每年评选一次,认定时间限定在上一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的8月31日,随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一同公布、奖励。
第三章 评奖条件
第三条 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学院专职教师、实践课教师、兼职教师发表的专业性成果,该成果应直接有利于服务教学。
第四条 申请评奖的成果,论文一般应是第一作者,专著或教材类一般应是主编,若为副主编或参与编著者,则降格处理,同时作者单位应注明“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字样。
第五条 原则上只奖励受理年限内通过申报登记的项目,漏报项目不补奖。
第四章 成果形式
第六条 公开发表的学术专著、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普通读物、译著、论文集等。
第七条 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报纸、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中报纸上的论文不少于2000字,刊物上的论文不少于2500字。
第八条 直接服务于教学的课件。
第五章 评奖标准
第九条 申请评奖的科研成果在内容和观点上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文艺的“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的导向。
第十条 基础理论研究应具有一定的创见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实用价值,对本学科建设和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第十一条 学风端正、观点明确、语言清晰、论证严密、材料详实。
第六章 评奖程序
第十二条 根据学院通知,由个人向所在系(部)申报登记科研成果,各系(部)对其进行认定汇总后报送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奖励的公正性,提高奖励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的奖项以量化指标为主,奖项审核由教务处负责,奖励的最后评审及有关争议事项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决。并将评审的奖励结果统一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四条 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同时对个人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评奖工作结束后,按照《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规定,著作、课件的原件、其他形式成果的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由教务处汇总归档。
第七章 奖励办法
第十六条 奖励原则
1、学校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有利于扩大我院的知名度,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我院的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
2、所有奖励的成果和项目等应是我校教师完成,并标注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是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3、成果为论文形式的,《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和一A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前3名参加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项目类的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进行。
4、我院教师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按实际承担的内容的比例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奖励范围与金额
一、论文
1、在一A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2、在一B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在二A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4、在二B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5、在《广播影视文丛》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组织评选5篇本校教师发表的优秀论文进行奖励,每篇奖励300元。
论文级别认定方法参照《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学术论文、著作、教材认定标准》。
二、著作和教材
1、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等科研成果,每万字奖励200元,每部最高奖励为6000元;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编著、译著等科研成果,每万字奖励150元,每部最高奖励为4500元;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工具书、参考书科普读物等科研成果,每万字奖励120元,每部最高奖励为3600元;
2、在省级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等科研成果,每万字奖励100元,每部最高奖励为3000元;在省级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编著、译著等科研成果,每万字奖励80元,每部最高奖励为2400元;在省级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工具书、参考书科普读物等科研成果,每万字奖励60元,每部最高奖励为1800元;
3、合著者,本人撰写部分的字数与以上情况相同,按相应级别和等次对待。若著作中未标明个人承担撰写部分,则按职称评定认定的方法予以认定,即主编30%,副主编20%,编委50%,各级人员平均分配字数。
三、项目类
教师主持和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通过科研项目鉴定后按照课题的相应级别进行奖励。其奖励方法参照《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项目类的计算方法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按照承担项目的工作量乘以最高奖励金额进行计算。
1、国家级课题,每项奖励6000元,课题前7人参加奖励。
|
成果人数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第五 |
第六 |
第七 |
|
一人成果 |
1 |
|
|
|
|
|
|
|
二人成果 |
2/3 |
1/3 |
|
|
|
|
|
|
三人成果 |
3/6 |
2/6 |
1/6 |
|
|
|
|
|
四人成果 |
4/10 |
3/10 |
2/10 |
1/10 |
|
|
|
|
五人成果 |
5/15 |
4/15 |
3/15 |
2/15 |
1/15 |
|
|
|
六人成果 |
6/21 |
5/21 |
4/21 |
3/21 |
2/21 |
1/21 |
|
|
七人成果 |
7/28 |
6/28 |
5/28 |
4/28 |
3/28 |
2/28 |
1/28 |
2、省部级课题,每项奖励4000元,课题前5人参加奖励。
|
成果人数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第五 |
|
一人成果 |
1 |
|
|
|
|
|
二人成果 |
2/3 |
1/3 |
|
|
|
|
三人成果 |
3/ 6 |
2/6 |
1/6 |
|
|
|
四人成果 |
4/10 |
3/10 |
2/10 |
1/10 |
|
|
五人成果 |
5/15 |
4/15 |
3/15 |
2/15 |
1/15 |
四、科研成果获奖
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的,按相应的获奖级别进行奖励。同一成果所获的不同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科研成果奖,获国家级奖前 7名的参加奖励,获省部级奖前5名参加奖励;
(1)国家级政府奖
获奖级别 每项奖励
一等奖 5000元
二等奖 3000元
三等奖 2000元
(2)国家级行业奖:
获奖级别 每项奖励
一等奖 1500元
二等奖 1000元
三等奖 800元
(3)国家级协会奖:
获奖级别 每项奖励
一等奖 1000元
二等奖 800元
三等奖 600元
2、省级奖
(1)省级政府奖:
获奖级别 每部奖励
一等奖 3000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000
(2)省级行业奖:
获奖级别 每项奖励
一等奖 800
二等奖 600
三等奖 500
(3)省级协会奖:
获奖级别 每项奖励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五、教学成果奖励
教学成果由教务处或教务处组织教学专家认定,并提供成果证件或证明;科研成果、项目由社科处和科技处认定,并提供成果证件及资料。
1、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
如为1人成果,按奖励总额进行奖励。如多人参与,按《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项目类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1)特等奖:奖励总额 1万元,
(2)一等奖:奖励总额 5000元
(3)二等奖:奖励总额4000元
(4)三等奖:奖励总额3000元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