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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省高校工委《关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学院各项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先进党支部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成员团结协作,能够带领师生员工为学院的发展做贡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为师生员工服务,受到师生员工的肯定。
(3)党支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工作中埋头苦干,敢于奉献,主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的原则、办法及名额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层层推荐,好中选优。
2、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进行评选,报学院党委。
3、方法及名额
(1)先进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以支部为单位推荐,院党委研究决定。名额为1个。
(2)优秀党员: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名额为每支部1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为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和支部书记、委员):根据评选条件,以支部为单位推荐,院党委研究决定。名额为1人
三、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评选质量,防止走过场。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评选”工作纪录。
2、各党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先进党支部。在推选先进党支部时,如果推荐本支部,则必须再推荐一个外支部。评选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学院党委。
3、学院党委在各支部评选结果的基础上研究决定表彰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优秀党员10人。
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期间获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这次不作为评选对象。院领导不作为本次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
中共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委 员 会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