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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知识与技能和广播电视科学文化知识,能够在各级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从事新闻采访、拍摄、编辑、写作、评论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新闻传播学和广播电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方面的政策法规;较系统地掌握新闻采、写、编、摄、评的基本功,熟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采编制作的主要技能。 3、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和法律意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健康的体魄。 三、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岗位技能: 1、掌握新闻采访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巧。 2、掌握新闻写作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巧,能初步胜任记者的工作。 3、掌握电视新闻拍摄的方法和技巧。 4、掌握电视新闻编辑的方法和技巧。 5、掌握电视新闻栏目策划的原则和技巧,能初步胜任新闻编导的工作。 6、掌握纪录片创作从选题、拍摄到后期编辑的技巧。 四、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7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 五、主要课程: 电视采访与写作、电视新闻摄像、电视新闻编辑、网络编辑、新闻心理学、传播学、电视新闻策划、纪录片创作、非线性编辑。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认知、课程实践、岗位实践、联合创作、毕业实习等。
教研室主任:刘朝霞 联系电话:0351—226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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