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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预防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就要对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准确预测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危险点控制措施要落实,责任落实到人。控制点在明确,指示牌或标志要明确到位。
2、消防器械要配备完好,并按规定要求配足,要有专人负责。
3、义务消防队每年要实地学习两次。
4、实行临时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5、定期进行用电检查。严禁违章用电和查处
6、私自使用电炉。
7、对重点部位采取重点防范措施。
对于财务、仓库、宿舍、各锅炉房等重点部位,要采取加固门窗、安装报警装置、加强安全保护,按照规章操作,加强值班等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
(三) 治安消防安全指标
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要达到无死亡,无重伤,无爆炸、无火灾、无中毒、无盗窃“六无”责任事故的目标。
四、 总务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为了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照消防工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制定总务处安全防火制度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2、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内容中。
3、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电工要经常对动力、照明线路进行检查,发现为险隐患及时排除。
4、严格控制明火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时要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凡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必须事先请示处领导审核并报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右使用。使用要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凡使用煤气的家属宿舍,一律不准使用明火。
5、严禁违章用电。除实验室和批准使用电炉的场所外,任何人不得用电炉烧饭取暖,严禁在室内擅自乱拉电线和安装插座等。
6、加强对电炉、火炉的管理。公用电炉在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使用金属火炉放置点离可燃物不得小于15米。
7、各单位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人员,必须有关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位从事操作,管理。
8、对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库区、要划定禁火区、区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在目的地悬挂或书写标志。汽油庫、危险品庫。木工房、车间、库房等重要物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9、在校园内,严禁放火烧荒,对于消除的弃物或需销毁的物品需焚烧时,必须有清洁人员或工作人员在场看管,必须在火灭尽后方可离人。
10、对公共场所的消防管理,要按照学院公共场所防火制度规定的办法执行。
11、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积极灭火,保护现场。
附:总务处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要认真学习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协助专职消防人员搞好消防工作。
2、义务消防队员在各自的岗位上要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安全宣传,及时反映各种不安全因素。
3、义务消防队员要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性能和用途,并及时扑救火灾。
4、义务消防队员要做到三懂三会成为群众性防火的骨干,一懂本岗位中的火灾危险性;二懂火灾预防措施;;三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一会报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六 、总务处重点岗位安全防火制度
1、电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度
(1) 凡从事电业工作人员,必须有电业部门颁发的电工证,方可操作,徒工作业时必须有正式电工带领。
(2)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配电室内或周围禁止存放各种物品。
(3) 负责管理配备的消防器材,熟悉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常识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 安装电器设备,都应符合有关电气安装规程和防火规定。
2、木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度
(1) 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和动用明火。
(2) 经常清扫电大设备上的粉尘。停止作业时,每天下班要清扫干净,不得存放过夜。
(3) 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电、气焊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度
(1) 电焊工上岗必须持有操作证。
(2) 动焊前必须将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清除干净才能开焊。凡需审批的项日,开焊前必须办用火手续。
(3) 遵守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结束后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必须切断电源,关掉焊气源和乙炔发生器。
4、油库管理岗位防火责任制度
(1) 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对本庫的防火安全负责。
(2) 不准在库房内办公、吸烟及明火作业,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报防火监督部门审批。
(3) 庫内不准有临时电线和电气设备。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一般物品仓库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未经许可人禁止入内。
2、严禁吸烟及其它明火。
3、物品堆放整齐,距电线、灯泡30公分以处,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周围一米以内不行堆放物品。
4、电闸设在庫外,下班后切断电源。
5、照明灯下禁止摆放贷架及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每支灯泡不得超过60瓦。
6 、汽车庫防火安全责任气度
(1)禁止吸烟,不准明火作业,不准兼做修理间,不准充电。要有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
(2)洗刷机器时,要将电瓶线断开。
(3)不准存放汽油,棉纱等易燃物品中。
(4)车入庫前要进行防火检查,使用的照明行灯采用防火安全式。
(5)配备灭火器材,要熟悉使用和保管好灭火器材。
7、值班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 各单位按规定安排的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做好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报告有关部门。
(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决不允许值不在位,由此造成的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3) 熟悉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情况。要会使用灭为器,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火警电话119)。
第七章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有关制度汇编
一、车队队长职责
①队长在总务处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在交通安全管理和车辆有关业务上受交安委和车管部门指导,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车队的日常工作。
②负责对车队驾驶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行车的监督工作。
③认真贯彻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并组织实施。
④掌握本部门车辆运行状态,组织安排机动车的检修、维修、降低油耗及维修费用,做到车辆经济运行。
⑤组织本部门驾驶员,按时参加交安委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并把上级交管部门的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和讲话精神及时传达给大家。
⑥组织并按时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和驾驶员年检年工作。
⑦负责本部门的交通故事及违章的处理。
⑧负责上报各类报表。
⑨负责车队的经济核算,按经费包干办法保障车队的运行。
二、驾驶内岗位责任制
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车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和车辆机械损坏事故,不违章行车,并按时参加交通安全和车队组织安排的各项安全活动。
②做好对车辆的例行保养,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发生故障及时排除,不开带故障车上路,并经常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③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技术,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运输任务。
④爱护车辆树立节约思想降低油耗和车辆维修费用。
⑤确保自己所保管的车辆的年度检验,按时参加驾驶员的年桥工作。
⑥服从调度命令、改进服务态度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三、驾驶员工作规范
①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②驾驶员身段素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③驾驶员应做到“三检”工作。
④驾驶员应做到文明礼貌、衣着整洁。
⑤服从调度命令,依派车单出车。
⑥行车中应集中精力,按操作规程驾驶。
⑦行车中不准饮酒和穿拖鞋驾车。
⑧发生事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肇事逃跑。
⑨收车后没有特殊情况尽量入车庫,以防意外。
⑩合理核算行车公里,按时返还派车单。
四、行车制度
①司机接到派车单后须做好行车前的检查工作,要证件齐全、证照相符,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不全、证照不符而被罚款处理时单位不予负责。
② 行车中司机严禁违章驾驶,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如因违章和非司机驾驶事故其费用一律由司机个人负担,情节严重要追究司机的行政刑事责任。
③出长途时必须严格执行派车指定的路线任务,途中不得私自拉人,造成事故时,由司机个人负责。
④司机出车时,要主动热情配合,不准故意刁难用户,影响工作时要追究司机的责任。
⑤行车中应注重职业道德、“礼让三先”、不抢道、不抢速,遇到车祸和事故车应积极援助。
五、派车制度
①凡属于广播影视管理干部学院管的各部门外出办事用车,均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派车单。
②车辆外出办事,必须持有车辆调度或车队负责签发的派车单方准出车。
③调度或车队负责人应根据行车路线道路条件、气候条件,结合司机的驾车技术,身体状况派车、派人并向司机进行安全思想交底、车况、路况交底。
④司机情绪不佳,车况不良,路线不明时,不派车。
⑤严格控制节假日用车,外单位和私人用车出长途时,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⑥给各部门派长途车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派车⑦调度应做好派车单的签发与收缴工作。
⑧凡出私车发生意外事故的,其责任和损失由司机本人自负。
第八章 修建科管理条例岗位责任制汇总
修繕管理条例
为了维护好学院房屋及固定资产工作,特制定房屋及固定资产维修、改造管理条例如下:
一、 房屋及固定资产维修改造申请管理条例
1、房屋固定资产归各部门和用户使用,各部门和用户有维护和保护的责任,确需维护修理的由管理部门向修建科申请登记,修建科无特殊情况,一般性的维修任务在三日内完成。
2、更新改造项目(属于修建科改造的项目)提出申请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总务处修建科组织实施。
3、私有住房和已经出售的住房,学院不在承担维修和改造任务,由用户自己负责维修。
二、 维修改造实施管理条例
1、日常维修学院公共部门,由总务处修建科提供材料并配维修人员直接维修。
2、营业性部门及设备维修由修建科提供材料并配人要收取成本费用,并上交学院总务处,或者自行组织维修,但必须按照修建科批准的方案实施。
3、用户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如用户不配合维修人员无法完成,维修人员有权撤离维修现场,造成后果由用户负责。
4、更新改造项目上,必须严格审批改造方案,末经审批的项目,不得私自改造,严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违者追究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三、验收与结算
1、日常维修小于1000元以下,由用户直接验收,在维修卡上直接签属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修建科备案,维修工作量在1000元以上时,由修建科参加验收,在5000元以上由总务处和学院领导参加验收。
2、更新改造项目1000元以下时由修建科参加验收,在5000元以上时由总务处和学院领导参加验收。
3、工程结算由修建科组织,根据验收任务单工作量套用山西省有关现行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结算和审核,年终报送财务,由财务部门报有关部门审计后做为正式决算。
用电管理条例
为保证学院安全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更好的为教学服务,特制定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用电管理条例如下:
一、 申请用电管理条例
1、任何单位和个人用电都必须申请办理用电容量指标,用户要批准的容量指标内使用,如超过指标必须事先办理增容手续后方可使用,否则按窃电行为处理。
2、对现有使用的日常生活用电10千瓦下的教学用电根据设备线路情况及各部门用电情况统一核定指标。
3、新增用户或设备用电申请内容,必须以书面文字填写用电性质、容量、地点、时间、配线要求等内容。
4、办公用电程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供电室填写登记表,并初步审查可行性―>修建科审批(10千伏安以内者) ―>总务处批准(10―――50千伏安者) ―>学院批准(50千伏安以上者)
二、 电设备和线路管理条例
1、供电设备和线路由修建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私自更改,如设备和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工来处理。
2、各种集体宿舍、办公室、教室插座一般负荷不得大于500瓦。使用插头,一律不行向外引线和直接连接用电设备。
3、新增用户和设备,凭增容用电批准单到电工班,由电工给予设计安装, 工料非经营部门由学院负责供给,独立核算经营部门和个人及外单位住校内的一切工料费都由自己购买,经电工验收后方可使用。
4、根据太原市供电局限制高耗电能设备规定,我院除特殊情况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以及其它高耗电能设备,违者按私接线路、窃电、超用电指标并罚处理。
三、 计量与电费管理
电是商品,用电需交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计量交费,做为用电考核指标,末经计量按窃电行为处理。
1、凡用电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安装计量装置电表,对于因线路分散不能集中挂表的生活照明用电双方按使用量计量。
2、收费:学院非经营性部门电费由学院统一负担,经营性用电费(按计量数+线路损量)×单价+10%管理费,对外供电按供电局现行商业供电单价加10%管理费,对外供电按供电局现行商业供电单价加10%管理费计取。
四、 章用电与窃电的处罚条例:
1、凡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超过指标者,超过部分按商业用电收费,并以每千瓦0.5―1元(度)罚款。
2、凡私自迁移和更改线路,自行接线,改装计量装置或损坏电路及设备者除收取修复费用,并罚款300-1000元,电量按以前月份最高量或用电设备计取费用。
3、根据供电局规定限制高耗能用电设备的使用,凡私自用高耗能设备,如电炉、电热器类,一经查出除没有收设备外,罚款500元/千瓦,电量按使用半年计算,并临时工立即开除,正式职工行政处分。
4、上述违章用电者,不听劝阻、拒交费者,电工有权停止供电,并且缴滞纳金5%/月。
5、对不交电费者,下月开始停供电,后果有自己负责。
6、对违章用电者不听劝阻,态度极为蛮横,威胁工作人员者,电工有权立即停止供电,造成损失一切都由违章者自己负责。
五、 节电奖励条例
1、节约用电人人有责,对非使用末关闭的使用设备要随时随手关闭开关。
2、对于提供节电方案及产品者,按年节约量20%奖励本人。
3、给予检举协助查获违章用电行为者,对所罚款提取20%给予检举查人和查获人员。
用水管理条例
为了保证学院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更好的为教学服务,特制定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用水管理条例如下:
一、申请用水管理条例:
1、任何部门和个人用水必须申请办理用水指标,用户要批准的用水指标内使用,如超过指标必须事先办理增水指标手续,否则按超指标处理。
2、对现有非营业用户,由总务处根据各用户情况统一核定指标。
3、对现在营业用户,由修建科总务处办共同核定。
4、申办用水指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修建科审批(日供水1吨以下)->总务处批准(日供水1吨以上、5吨以下)->学院批准(日供水5吨以上)->太原市自来水公司节水 购买指标(指营业用户)
二、用水设备和管线管理条例
1、用水设备和管线由修建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私自更改,如设备和管线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水暖工来处理。
2、用户不得在现有管线上私自开口和延伸管线。
3、新增用户,凭批准用水手续到修建科由修建科安装线和用水设备,学院非经营部门由学院负责供给材料,独立核算经营部门和个人及外单位住校内,一切工料费都由自己购买经水暖工验收后施工。
三、 计量与水费管理
1、凡用水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安装计量表。没有计量装置不得用水。
2、收费:学院非营业部门由学院统一负担,经营性用水费(按计量数+管线损量)×单价+10%管理费,单价按自来水公司不同用途性质的价格加二次加压费。
四、 违章用水和窃水处罚条例
1、 凡私自用水超指标者,超过部分按节水办超标规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