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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务处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 总务处职责范围
1、正常情况下的全校供水、供电、供暖、供煤气和管理以及设施、管线的维护与检修。
2、全院高职专科生、成人专科生教职工伙食供应与管理。
3、全院一般行政设备和计划、购置、配备和管理。
4、学院行政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卫生工具的采购、保管与发放。
5、学院房屋、道路及其它产权性设施的管理、调配、零修与维护。
6、茶炉房开水供应、浴室和理发室开放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7、校园绿化美化,花草树木和园林的管理与维护。
8、校园主干道卫生清扫要保持以及垃圾清运等环卫管理工作。
9、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产生活等交通运输和车辆调配与管理。
10、干训楼服务与管理工作。
11、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验收、预算、结算、资料管理等工作。
12、教学楼、办公楼、单身宿舍楼的楼道、厕所等公用部分的卫生清扫与管理。
13、门面房的管理。
14、积极开展经营服务,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补充经费,提高职工待遇。
15、学院委托的其它应急性工作。
二、 总务处科级设置及职责范围
(一)综合办公室
1、在处长直接领导下,协调全处各科室,密切配合处长开展本处各项工作。
2 、内务工作,具体负责。
(1)处各类文件、函电的起草、印发及上报工作。
(2)本处会务工作、公文收发、文献资料汇集、公文机要等建档工作。
(3)全处劳动人事及建档工作。
(4)本处各项规章的起草、修订、收集汇总及贯彻实施。
(5)全处职工的政治与业务学习,职工队伍自身素质建设;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为处长提供人员管理信息,当好参谋。
(6)本处工会宣传及职工福利等工作。
(7)检查督促本处各项决议的执行、落实及各项工作的进展。
(8)全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
(9)处领导及科室用车的派发。
(10) 经常向处长反馈改革工作进度、方向等综合信息,发挥助手的参谋、咨询作用。
( 11 ) 各职能科室规范化服务标准的审核、调整及修订工作。
(12)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处各科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预测并把握各项承包工作的进度与方向目标。同时将考评结果记录备案。
3、对外工作、具体负责
(13)本处对外工作业务联系及来客来访接待。
(14)高教学会后勤管理研究会的各项工作。
4、计划财务工作
①处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参与处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
②处计划内、外收支的执行,汇总财经进度,当好处长财务参谋。
③本处各科室各项各类收支进行财务处理。
④处各类收支费用标准的编制与审定。
⑤处各项收支决算的审核、审计工作。
⑥帮助处长协调处、科财务关系。
⑦处的出纳与统计工作。
⑧处财会人员业务学习、考核及培训提高工作。
⑨处对外财务往来工作。
⑩科室承包的各项工作目标、经费指标、人员与任务定编定额等。
5、房产管理
①全院房屋(包括教学、科研、生活、办公、生产等用房用附属用房)的分配、调整、维护与管理工作。
②全院钢、木家俱设备的计划与购置、配备与调整、维修与报废等管理工作,并建立调配、报废帐卡。全院维修材料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③全院教职工住宅区和单身教职工的房租、水、暖、电、煤气费、卫生费、 家俱折旧费等收费工作。校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等盈利性单位及校外单位占房屋的房租收取工作。
④房租补贴费及全校职工采暖补贴费的审核,签发工作。
⑤全院房地产的管理工作。
⑥全院非经营性单位非事业费购置的钢、木家俱、非教学科研用的仪器设备等统计、建帐的管理工作。
⑦全院新建房屋的验收与接收工作。
⑧全院经营性用房出租、收费管理工作。
6、校园管理
① 校园绿化、美化、硬化的具体与实施,全校义务植树劳动的计划与安排 。
②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与保持,垃圾清运等管理工作。各楼内垃圾道的疏通与清运。
③全院花草树木的修剪、浇灌、防护等管理工作,花房的管理。
④全院各楼前、楼内自行车停放点的规划与管理。
⑤学院各大门的“门前三包”工作。
⑥ 协调保卫部门规划与管理工作。
⑦市、区人民政府分配学校的绿化工作。
⑧全院劳动工具(铁锨、镐头、平车等)的供应与管理工作。
⑨校园环境秩序(主要包括禁止乱贴画、乱放、乱挖乱建等违章)的管理工作。
全院学生劳动课的组织安排工作。
⑩爱委会、绿委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修建科
1、本处范围内各类业务技术、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全院各类建筑及本处工种范围内各类设施的新、扩、改建、维修与报废更新的技术鉴定、方案设计、材料确定、预算、工程任务下达,工期进度考核、施工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工作。
3、收集汇总全处技术图纸、质量检验结果、工程合同协议等各种业务技术资料,并列表登记、建立技术资料档卡。
4、全处节能、修旧利废等技术指导与管理工作。
5、本处业务技术革新与咨询、创收效益预测等管理工作。
6、参与处年度工作计划的拟定、编制全处年度业务技术及革新计划。
7、全处各工种技术定额的审核、修订与制定工作。
8、本处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业务技术建档与考核工作。
9、全处各类专用设施的涉外检审工作。
10、本处义务消防技术与设施检验、检查工作。
11、全院水、电、暖、煤气的供用及水、暖、电费的收费工作。
12、全院水、电、暖、煤气等动力设施的新、改、扩建、维修、保养与管理工作。
13、全院学生、单身教职工、办公机关等开水、热水设备及各茶炉的管理工作。
14、全院节水、节电、节煤、节气等节能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15、全院供水、供电、供暖、煤气、 房舍建筑等维修材料的计划审核工作。
16、本处水、暖、电、气、木、泥瓦等工种工具的配备,并建立配备帐。
17、全院水、暖、电、煤气、木、泥瓦等一般废旧设备、遗弃材料、废旧物资等回收、报废。
18、参与各项工程用料核算,为工程预算提供耗用材料的数量、品种与价值。
(三)生活服务中心
1、全院教职工和学生的伙食工作。开水供应,浴室管理,干训楼管理。
2、所属各食堂炊事机械的保养、维修、使用等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伙食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 搞好食堂卫生、炊事人员卫生及饮食卫生。
4、在校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伙食,来访来客人员工作餐的安排等工作。
5、扩大伙食服务工作范围,方便师生员工。
(四)交通运输中心
1 、全院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产及师生员工生活的物资运输及交通。
2、所属机动车辆的年审、过户维修保养、报废更新等管理工作。
3、所属大、小客货车的使用调配工作。
4、油、燃料的采购供应及油庫管理工作。
5、车队范围内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
6、做好全程运输服务工作。
7、配合交通安全委员会,加强本队职工的交通安全与交通规则的学习教育,做好本队交通安全工作。
第二章 总务处行政人事管理办法
一、学院对总务处核编问题的简述
学院对总务处核定的编制实际是一个正式职工编制数,也有一个临时工的编制数,生活报务中心自己掌握临时工数额在创收经费中解决工资问题。
二、总务处定编定岗概述
为了真正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保证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需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益,真正做到各类人员有计划的科学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经过酝酿和讨论,对我处人员编定拟订如下办法:
(一) 人员定编定岗总的指导思想
核定人员编制,按照承担的任务,根据既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又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地确定管理机构,合理地确定各级各类人员的数量限额,是搞好后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搞好科学计划管理的基础。为此,确定人员编制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从精简、效能和实际出发,努力适应高校改革需要并为改革深化创造有利条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促进后勤职工队伍有计划按比例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 人员定编定岗的原则
核定人员编制,总的原则是贯彻“精简”、“高效”的精神,确保工作需要,合理使用人才,科学设置机构,有效控制总体数量限额,注重提高效益。在这一总原则下,根据学院要求,结合我处现有任务及人员、机构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核定原则如下:
1、根据工作需要,考虑服务效益,精打细算,紧缩编制;
2、力求科学计编,优化人员结构,按需设岗,按岗配员。
3、贯彻改革精神,支持编改结合,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4、全面统筹考虑,轻重合理兼顾,扶优强弱, 扬长补短。
5、加强宏观规划,促进队伍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三、 总务处关于加强干部自身建设的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我处干部的自身素质,推动总务处的全面建设,特做如下规定:
(一)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做一名政治上合格的干部。
1、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学习制度,
2、党员干部必须坚持过好组织生活。
3、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4、认真学习党的路线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6、学习法律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树立坚强的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
7、批判各种错误和思想行为,抑制资产阶级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总务处建设尽职尽责尽力的思想。
(二)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模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成绩突出的干部。
1、必须熟悉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努力探索分管工作的规律。
2、必须努力探索改革的路子,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3、工作必须有周密的计划,严密的组织,可行的措施。
4、必须注重速度、质量、效益,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有问题不推诿,不相互扯皮。
6、在具体工作中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和关系。
7、具有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工作不计名利,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关键时刻站在最前列。
8 、模范遵守劳动纪律,敢于严格管理,对下属严格要求,不姑息迁就。
9 、必须了解所辖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做好工作,发挥和调动职工积极性,注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思想作风端正,事事处处维护总务处的荣誉和安定团结,做一名光明磊落的干部。
1、谦虚谨慎,作风民主,能够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
2、说话要注意影响,讲问题一定要有根据。
3、对具体问题要有明确的认识不懂要虚心请教。
4 、有意见要通过正常的组织生活会和正当的渠道提出,反对自由主义。
5、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不准以“哥们义气”“亲缘”关系,代替正常的同志关系。
6、要光明正大,办事公道,对下属一视同仁。
7、思想上,必须和党支部同心同德,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监督。
8、对不正当的思想和行为敢于批评,敢于斗争。
(四)遵纪守法,洁身自律,做一名廉洁奉公的干部。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对人对事要坚持任人唯贤,客观公正。
3、不准索贿受贿,不准以任何借口敲诈勒索。
4、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谋取私利。
5 、健康向上,不搞低级趣味。
四 、总务处人事调配办法
(一)人员调出调入规定
1、 总务处在人员定编数、定职数、定岗数范围内的一般干部,工人的调进调出,由总务处直接与人事处商定,并在人事处或组织部备案。
2 、各科定编后,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员。考虑到当前各科人员的现状和改善人员结构的需要,对特殊需要的人员,经处长办公会批准可报学校审批。
3 、调入人员时需由处及用人单位组成考评小组,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调入。
4、 凡本人申请调出的人员,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处长办公室同意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 必须办理调转手续,逾期不办者,均按调出办理。
(二)处内人员流动规定
1、本人自愿申请在处内流动,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出和接收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报处领导审定。
2、因工作需要、经科、处决定调出者,本人无特殊理由必须报从组织调动。
五、 总务处科级一般干部聘任原则及任职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后勤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并完善干部管理的机制,据有关规定,对全处科级干部及其一般干部实行聘任制。
(一)实施聘任的原则:
1、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在聘任工作中,选聘干部必须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确实把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聘任到适合的重要工作岗位上。
2、聘任干部要严格执行学院关于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处核定的科级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限额内进行人员的优化组合,形成干部队伍的合理结合。
3、职、责、岗统一的原则。聘任干部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任务、在干部职数限额及人员编制数内,合理确定好各级岗位并明确职责权限、任务目标及岗位能力,素质要求,真正做到有什么职能,有什么岗位,担负什么任务,承担什么责任。切忌因人设事、岗职脱节。
4、双向选择的原则。选聘干部最根本的出发点是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要认真考察、精心选聘。同时,还应当尊重个人意愿,允许个人选择岗位,选择单位,形成上下同力协调的良好机制。
5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聘干部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处领导班子集中多方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二)干部聘任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实行干部聘任原则上坚持用人与治事相统一,确实能干,肯干的同志行以任用。但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所有受聘干部还应具备相应的基本任职条件。
1、 所有受聘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有较强的革命事业心和为师生服务的奉献精神。
2、 所有受聘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3、 聘任科级干部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敢于负责,能以身作则,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能有计划,有条理地合理安排,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 聘任科级干部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学历并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聘任正科级干部要求担任科级干部二年以上。
5、 聘任科员应当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基本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6、 聘任办事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办事能力,基本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三)有关实施聘任问题的几点说明:
1 、聘任内受聘干部因工作调动,经批准离职脱产学习半年以上,因病或因事连续半年不能工作,或职务晋升等原因,则所聘职务自然解除。
2 、聘期内受聘干部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或玩忽职守对本单位或学院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违反党纪、政纪、学院规章制度应予免职处理,或工作、生活作风不正派,群众反映强烈等,则可按管理权限, 程序进行解聘。
3 、现任科级干部因工作变动末聘为科级干部,可低聘为科员或办事员,聘任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
4 、现任科级干部因年龄偏大身体不好、精力不佳,不宜继续担任科级待遇,经上级批准,不再聘任科级职务,可保留科级待遇,安排适合的工作。
5 、各单位现在干部岗位上工作在编制的人员,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本人表现进行聘任。
五、对处内待聘人员的原则
(一)确定待聘人员的原则
1、待聘人员应是总务处各单位在定岗、定责的的基础上,遵循择优上岗的原则,确定岗位人员后富裕人员。
2、确定待聘人员必须严肃谨慎,不允许搞大吐大进,搞派化组合,搞任人唯亲,列入待聘人员只限以下五种情况:
(1)岗位富裕人员
(2)不符合岗位要求,不具备上岗条件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行为,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人员
(4)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的人员;
(5)上岗后失职,渎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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