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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萨尔曼·巴希尔12日在北京互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批准书。该合作协定是我国参照《打击“三股势力”上海公约》的内容,与上海合作组织以外的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打击“三股势力”双边协定,由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与巴基斯坦内政部长阿夫塔卜·艾哈迈德·汗·谢尔帕奥于2005年4月5日在伊斯兰堡签署。协定共十八条,规定了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定义,建立了专家定期会晤和磋商机制,双方将根据协定相互提供协助,加强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根据协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
中巴双方一致认为,该合作协定的生效,将进一步健全中巴合作打击“三股势力”的有效法律机制,扩大和加强中巴两国在打击“三股势力”方面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