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全国两会已经降下了帷幕,在十多天的议程中,两会代表委员讨论最多的话题依然围绕在教育、医疗、住房等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新闻出版属于大文化的范畴,话题敏感、政策性强,尽管涉及的不是很多,但网络媒体的管理、新闻出版的改革、虚假广告的治理、记者权益的保护等,都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而且这些话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引起媒体的普遍关注。
商业网站新闻采访还不能完全放开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这是我作为本届总理在两会期间最后一次记者招待会。这次两会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单就互联网上向总理提问题的已经超过100多万条,点击量超过2600万人次。当我在网上看到有一个网民,他提出关于要建立儿童医疗保险已经四个年头了。我很注意这件事情,立即写了批语,我说,关系孩子们健康的事情应该重视,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
这是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的开场白,谁都没想到温总理会首先回答网民的一些问题。网络不仅给信息传播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对中国社会也产生了方方面面的影响。在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纷纷就网络的规范、管理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如今,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已超出国界,到了不规范不行的地步。”全国人大代表李力呼吁尽快将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代表委员的呼声也得到了及时回应。全国人大代表、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网络出版的角度,新闻出版总署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规定经批准出台后,将对网络图书、报刊等网络出版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并为网络图书、报刊等出版物的繁荣提供良好的服务。他说:“我们将在充分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维护健康、活跃、和谐的互联网出版环境。”
对于很多人关心的商业网站是否有一天能够获得采访权的问题,龙新民回答:“短期内恐怕难以做到。目前网络媒体影响越来越大,但情况也比较复杂,有网络报刊,网络出版单位,也有网络视频节目。但是,商业网站的新闻采访,我觉得还不能完全开放,记者证目前还不能发给他们。如果所有网站都可以自由报道新闻,管理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就会对传统媒体形成更大冲击。当然,网络媒体是否拥有采访权,还是个新的问题。我们要根据新的情况,调查研究,提出新的对策,完善管理。”
目前新媒体的发展给传统报刊业带来了极大影响。在谈到传统媒体联合起来向新媒体收费时,龙新民说:“我觉得这是媒体发展中的一个新矛盾。传统媒体的新闻被网站转载,这是一柄双刃剑。广大网民了解新闻,会扩大传统媒体的影响;但网民聚焦于网络,又可能使报纸订户减少,广告客户涌向网络。”
当问到对“传统媒体的冬天到来了”这一说法怎么看时,龙新民的回答是:“我不认同这种说法。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现在都是春天。我们国家现在大环境很好,这给媒体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的确,有的传统媒体担心新兴媒体挤占自己的空间。这个担心不是没道理,但又不完全如此。新兴媒体给传统媒体带来了挑战,但传统媒体的优势,又是网络媒体不能够完全取代的。该看报的人还会看报,图书广播电影电视都有自己的读者群。所以,我们首先主张传统媒体能够占领新兴媒体的阵地,比如,鼓励报刊社办网站,办网络版。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不是谁吃掉谁,而是谁也离不开谁,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关键就在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巩固老阵地,开辟新领域,适应新形势,那么各类媒体就会形成合作共赢的关系。”
改革难度很大,发展任务繁重,管理压力也大
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管理问题是业内最重大的问题,对此,业内的很多政协委员提出了加强调研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曾任中共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的杨正泉委员在小组讨论中就指出,我们对新闻出版自身的问题研究不够。政协各界应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新闻出版界应更多关注自身问题,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比如,媒体要走向市场,但是进入市场后出现了很多问题。为什么现在媒体上有那么多选美比赛、模特大赛,其实还是钱在作怪。我们推出农民、邮递员的典型立刻就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这也说明现在此类报道太少了,应该让工农兵在版面上唱主角。另外,对外宣传如何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适应“融入”国际社会的实际,突出发挥“大外宣”的作用等,都很值得调查研究,提出对策。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太少。
政协委员、中国科学出版集团公司董事长汪继祥也指出,政协委员在行业内都具有一定知名度、代表性。但参加政协会议感觉到,新闻出版界委员们对业内的热点问题谈得少,实际上转制、改革、走出去等都是大家非常关注的,应多围绕业内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好的建议,充分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
两会代表更多针对政治、经济、文化提出建议和意见,但是新闻出版改革毕竟是新闻出版界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参加会议的记者在采访时则对此刨根问底。龙新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改革、发展、管理等问题回答说:“我到总署工作1年零2个月了,感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闻出版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新闻出版工作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但我也深深感到,新闻出版作为一个政治性、政策性极强,又十分敏感的领域,现在改革难度很大,发展任务繁重,管理压力也大。我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任何时候都必须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龙新民进一步谈到,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2003年起开始试点,在35个试点单位中,报刊出版发行业是最多的,有21家。试点效果证明,出版发行业的改革效果是最好的。所以,我对报刊业和出版发行业的改革充满了信心。对于中央的部署,从报刊业来讲,除了党报党刊以外,文艺类、生活类、科普类的报刊社,有的要转制为企业;出版发行业,除了人民出版社、盲文出版社和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社,绝大多数都要转制为企业;发行单位,除了极个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行单位,全部要转制为企业。中央的方针已经十分明确,要求也非常具体。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动改革,实践也证明,改革是推动新闻出版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取得了好的效果。
治理虚假广告首先要把现有制度执行好
近年来,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刊登违规、虚假广告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两会上,无论是代表委员,还是媒体记者,对此都非常关注。
来自山东大学的刘桂真委员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提升电视广告的文化品位,弘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进文化》的提案,指出“一些药品广告为了表现所谓的特殊功效,花重金聘请大腕明星现身说法,利用他们的社会影响力,遮蔽了不利于大众的信息,具有相当大的欺骗性;一些广告还故意肢解文化,以谐音错字更改成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文化影响”。该提案建议提高电视广告的文化内涵,兼顾广告的含蓄、幽默、真实性,具备更加积极良好的社会文化导向,提高电视广告的文化品位。
政协委员、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室主任龚亚夫在会上谈到,2006年两会期间,就有很多报纸刊登亿霖木业的虚假广告,而且把部委领导的相关讲话放在广告里,欺骗性极大,给读者造成了很大损失,对于如何杜绝此类虚假广告值得好好研究。
3月7日上午,列席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新闻出版界联组会的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在会前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收到初步成效。但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仍然有一些报刊媒体在刊登违规、虚假广告。”
关于下一步如何治理,龙新民指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对待一些群众对报刊媒体刊登违规、虚假广告的反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好报纸、期刊、电视等媒体所刊登的广告中存在的问题。当然,首先要把现有的制度执行好。”
龙新民说,各报刊社要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对报刊媒体刊登广告的有关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也将进一步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报刊刊登违规、虚假广告的查处和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制止报刊媒体刊登违规、虚假广告的现象。
治理虚假广告,涉及到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各个部门,尤其以国家工商总局的任务最为繁重。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建立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对广告公司按信用程度分级分类监管。严重失信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将被亮黑牌、吊销营业执照。
刘凡首先介绍了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他说,从2007年1月1日实施到两会前,国家工商总局共派出了10个工作组去10个省督察。调查表明,去年两会前,电视广播媒体广告的违法率是20%,今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只有12%;平面媒体去年达到50%,现在只有15%。为了防止反弹,两会后国家工商总局还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关于今年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措施,刘凡介绍说:在类别上,今年还是把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区域上,会针对重点地区采取重点办法;方式上,以长效机制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在立法方面,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推动《广告法》的修改,对违法广告将做出硬性的规定。新修改的《广告法》处罚力度要比现在大得多;另外,今年工商总局要成立广告监测中心,将来可以上卫星,广告监测全国联网;对广告公司,将进行信用分类监管,要对广告公司的资质进行认定,如分A、B、C、D类,A类是绿牌,D类是黑牌,黑牌就要建议退出,吊销营业执照。
关于药品广告,刘凡说,《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一样,责任分得很清楚。将来药品广告一个字都不许改,只能按照审批的结果登。药品广告由药监局来审批,工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来监管。《药品广告管理办法》中,处方药坚决不允许做广告,一定要停。非处方药还是可以做广告的,但只能根据批准的内容来登。广告中只能登药品的名字、治疗什么病,不能渲染药效。比如广告中只能登这个药治胃病,不能说吃这个药病就能转好。任何社会公众人物不能以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药品也一样,比如你可以说你喜欢吃这种药,但你不能说你吃了这种药效果有多好。
对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的广告,刘凡说,这类广告的管理办法也都在研究中,今后将陆续出台,今年完全出台也有可能。
依法保护记者正常的采访活动
今年采访两会的国内外记者共有2000多名,为了真实、准确、及时地把大会信息传递出去,他们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新闻记者的敬业精神感动了很多代表委员。
记者和媒体的权益问题,也是两会代表委员讨论较多的话题。尤其是《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兰成长被殴致死一事,更是引起普遍关注。2007年1月10日上午,《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兰成长、常汉文在大同市浑源县一煤矿采访时,遭到犯罪嫌疑人侯振润等人的群殴,兰成长死亡,常汉文受伤。
对此,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黄景钧在新闻出版组小组讨论会上,呼吁保护记者和媒体合法的采访报道权益。黄景钧委员说:“目前,社会对兰成长被殴打致死一案十分关心。在不断加强法治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山西省大同市的一些不法分子,竟敢在光天化日下如此草菅人命,实在令人发指。山西省和大同市公检法部门一定要秉公执法,使此案得到公正处理。记者即使有问题,也不能把他打死。如果记者受了迫害,更应该为其说话,不能对其权利的维护采取漠视的态度。如果民盟的成员遇到法律纠纷,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会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果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会帮助其在民盟成员中寻找律师,收费也是很低的。记者在行使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权利时,应该得到保障,我们要完善合理保护的机制。”
政协委员、《求是》杂志社原社长高明光也评价说:“一些领导嘴上说接受媒体监督,实际上却听不进不同意见,这怎么能行。我们要赋予媒体更多的舆论监督的权利。只要媒体的批评言之有据就要支持。”
对于兰成长被殴致死一事,全国人大代表、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新闻出版总署作为主管部门,对这件事感到很痛心。我们有依法保护记者合法权利的责任。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记者工作是个艰苦的工作,记者采访有时会引起被采访单位的不满、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风险。我们必须依法保护记者正常的采访活动、人身自由和安全。记者也是公民,一样享有公民人身安全的保护权。第二,有的“记者”确实不是正式记者,而是聘用人员。这些人员良莠不齐,甚至会冒充记者打着采访的旗号敲诈勒索。因此,我们也要加强对新闻记者的管理。
对于个别记者既搞采访又搞广告发行的现象,龙新民指出:“这个现象确实存在。我认为采访和广告经营必须分开。扯在一起会导致一些记者利用采访,要求人家提供广告费或者赞助,造成有偿新闻。如果一些记者站人手紧,又要采访又要经营,我希望他们尽快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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