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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到“十一五”期末,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将达到9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增至10%左右。
国务院近日批转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一五”教育发展四大目标:
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到2010年,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努力普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基本相当。高等教育要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继续保持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左右。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得到较大发展,各类职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年培训城乡劳动者达到上亿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达6000万人次。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城乡、区域教育更加协调,义务教育趋于均衡。在欠发达地区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4%以下。中等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城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发达地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同时,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要取得重要进展,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均达到基本标准。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教育支持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崛起等工作,教育发展更加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创新能力稳步增强。到2010年,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水平明显提升。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同时,《纲要》提出目标,我国若干所高校要成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在培养和造就杰出人才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使我国高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显著上升。高校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取得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增至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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