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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消息: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在昨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高校学费的总体标准稳定在2000年水平。将来也不会因为物价上涨而提高收费。
学费标准稳定在2000年水平
杨周复指出,如果有的地区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称,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三家每年都发一个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高等学校住宿费和学生的学费都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到今年已经七年了,其中住宿费对于个别地区学生公寓式的住宿做了一点微调,其他的都没有动。在此期间有个别地区根据各地区情况经过地方政府的批准,由于过去他们学费偏低做了一点点微调,这种省份并不多,学费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的统计数据我们是有的,但是总体标准是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
杨周复强调,高校收费标准制定跟物价应该不挂钩。培养成本提高以后,高等学校还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建立健全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根据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央与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
所有的中职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资助政策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昨日表示,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但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
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的方法,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多少资助今后要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和学生入学的分数挂钩。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
国家鼓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昨日表示,为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给予与国家助学贷款同等优惠政策。
据他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近年来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国家助学贷款品种,在身份认定、信用约束等方面优势突出,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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