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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办法出台,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如果违约应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任教服务两年。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免费读师范”这一制度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和构想是,通过对于特殊专业实行不同的政策,平衡公民教育投资与将来就业回报的对等,从而实现对这些特殊行业进行人才扶持与储备。如果单纯从这一视角看,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制度构想。毕竟在一个优秀教师还比较缺乏,在许多贫困地区对于骨干教师还“求贤若渴”的现实下,尤其是在过高的大学学费已为大多数城乡家庭很难承受的现实下,这种 “免费”的制度设计,无论对于教师队伍的充实,还是对于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善莫大焉。
然而,一个成熟的制度应该是全方位均衡与取舍的结果,而不是单向度和一维视角的顾此失彼。“免费读师范”附带的 “苛刻”条件, “必须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 “不许报考脱产研究生”等,这种以裹挟公民择业自由为代价和基点的公共政策,无论是其构想,还是在现实的运作中,其实都将面临很大的道德风险与合法性危机。
此项制度设计的初衷虽好,但其可操作性值得商榷。
首先,在一个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尊重公民选择权的今天,这种“挟免费以令择业”的做法,与社会大趋势并不合拍。其实,前些年的师范专业,对其就业限制也是很严格的。考取了师范院校,就意味着就业的范围只局限于从教。然而,事实情况却是,面对社会其他“更好职业”的诱惑,很多师范生是想尽一切办法和手段跳出了“教育口”。而现在“免费读师范”显然也必将同样面临这个尴尬局面。
限制不严,容易使制度流于形式;限制过严,在“享受”完“免费读师范”的大学四年免费午餐之后,师范生完全可以像现在绝大多数大学毕业生一样,无非扔下人事档案,远走高飞到大城市闯世界。毕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公民迁徙变得越来越容易的背景下,公民的“自由选择”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越与这个“必然”相悖的制度,其运行成本将越高,越难以付诸实施,甚至将面临合法性危机。
其次,这种以“免费读”为诱饵的制度设计,是以对当前过高的大学学费的默认为前提的。现实是,近10年间,我国大学学费从每年几百元一路飙升至每年5000元—8000元不等,学费猛涨约20倍。而1994年至今,国民人均收入增长不到4倍。因此,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在不合理高学费衬托对比下的“免费”,也显得不太“厚道”。而很多公民“免费读师范”,很可能是不堪高额大学收费窘境下的违心选择,而不是出于对教师职业的真心向往与追求。
由此可见,“免费读师范”,无论是从公民择业自由的视角,还是从其制度设计的基础看,这种充满了功利主义的取向,时刻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与合法性危机。“免费读师范”能走多远,实在难以让人乐观。而切实提高条件艰苦地区教师群体的福利待遇、保障其有光明的职业前景,才是吸引大学生乐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根本所在。而以免费为诱饵的捆绑与强制,行之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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