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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纷纷对硕士研究生实行或试行两年制培养模式,各方一片叫好。近几天,五年前将硕士研究生学制由三年改为两年的高校,部分纷纷又将学制由两年改为三年。这种做法,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
据说原因在于:这几年,社会上就传出“研究生水了”的说法,硕士研究生的就业优势也不再明显。从而促使高校对研究生教育的反思与改变。只不过5年时间,尚未形成对学制长短的有说服力的评估,诸多高校又回到“三年制”的起点,这让人很难相信当初的“改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这种“反复”也反映出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人才观和成才观严重制约着各种教育改革措施的推行。
在欧美发达国家,硕士学位属于过渡性学位,要求较低,而且很多是针对在职人员的课程型、应用型硕士,因此学习年限较短。基于这种国际惯例,我们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应缩短,这也是当年许多高校纷纷“改制”的支撑论据之一。但在国内社会各阶层的实际用人过程又透露出这样一种“人才观”:硕士是高学历,学历是用人的重要标准,关乎能否聘用、能否晋升、薪酬高低。也就是说,“硕士”身份非常“值钱”。所以,人们无法容忍一个人花那么短的时间就搞到一个“值钱”的硕士学位。在缺乏科学评价体系的现有社会“人才观”影响下,高校将两年制研究生教育重新改为三年也就可以理解。
客观地说,当年诸校缩短学制的初衷是良好的,近年来高等教育人才与社会需求的错位,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学制的更改应是对于这种现实的应激反应。但学制表象背后的战略性、全局性的教育目标,却不能因此摇摆。
笔者认为,要保证学术型硕士的质量,三年制的学制是必不可少的。而为适应社会上对于培养应用型硕士的要求,高校则可以多开设一些应用型专业,甚至可以考虑同一专业区分学术型与应用型两类。然后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而制定不同的学制,以满足多元化的需要。 (记者 陈君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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