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高考在即,各大高校招生章程和简章也已纷纷出台。但不少家长并不清楚招生简章和章程,致使一些不规范的民办高校在制定简章和章程时,受利益的驱动,玩起了文字游戏,有的表述模糊,有的甚至包含有虚假成分,使考生受到蒙蔽。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法规性条文。教育部早在2002年就发布文件规定,招生院校必须制定招生章程,并在每年5月之前向社会公布。这也是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招生行为,保护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增强高招的透明度。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时,公布的招生章程也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可是在对部分高校的招生章程进行了详细分析,发现其中存在不少问题。
不注明就读校址
近年来,不少高校合并、扩建,很多学校都有了新校区。教育部虽然规定在招生章程中应将分校和校本部注明清楚,但多数高校并没有把新生入学后,应在哪个校区上课说明,只是简单地说明了有哪几个校区。常常是校址在一个区域,办学地点却在另一个区域。
模糊二级学院与校本部的区别
近些年,由于国家出台政策,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一些高校纷纷开设二级学院,吸引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目前在高校,有的学校有公办的二级学院,同时又举办了民办二级学院,这一区别别说是家长,就连很多教育界人士,也很难把二者严格区分开。这也就成为一些民办二级学院招生宣传的 “杀手锏”,他们在宣传中,往往故意模糊两种性质二级学院的界限,让考生和家长认为二者都是一样的国家公办院校。
模糊文凭性质
目前,很多高校都以联合办学的方式,让某些民间资金进入高教领域,如举办了许多联合办学点、二级学院等。为了招到学生,他们往往宣称自己能招大学本科甚至硕士。一些民办高校常常宣称,某专业发证院校是清华、北大等名牌大学,其实这些名牌大学只是为这些民办高校的考生颁发某一门单科的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非大学毕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