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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办有补习班和“公参民”学校招收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等七项内容不达标者,不得申报普通高中示范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快太原市普通高中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今年太原市将继续进行普通高中示范校的评估和复查工作。教育局对今年省城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工作作出安排,强调凡普通高中学校办补习班和有“公参民”学校招收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一律不得申报普通高中示范学校。在示范高中评估和复查工作中“一票否决”的事项包括:尚未彻底停办高考补习班的;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班容量仍然超过56人的;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未开全开足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的;2006年评估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实验器材未达标而至今仍未达标的;音体美器材应充实以满足常规教学需要而至今尚未充实的;图书馆藏书量不足而至今尚未开始补充的;2006年评估时明确指出某些工作需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制度、意见等)而至今尚未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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