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新闻频道 学院概况 网络学院 院系设置 师资介绍 教学成果 招生就业 实践基地 校园文化 视频 论坛
  ◎    新闻频道首页
  ◎    学院动态
  ◎    教育新闻
  ◎    国际新闻
  ◎    国内新闻
  ◎    专业新闻
  ◎    意见采纳
  ◎    我要投稿
    您最希望看到什么类型的新闻?
学院新闻
教育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山西新闻
专业新闻

  



劳动保障部将对登记失业毕业生开展"一对一"服务
作者:刘羊旸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0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刘羊旸)记者30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劳动保障部将对登记失业毕业生开展“一对一”服务。

    劳动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称,各地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登记失业、求职困难的毕业生为重点,开展“一对一”的服务。

    一要摸清人员底数。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建立专门台账,确定专人联系,并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了解情况。

    二要强化就业服务。对每个登记失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需求信息。

    三要落实扶持政策。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四要开展重点帮扶。对失业时间较长或符合助学贷款条件、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要重点援助,帮助其尽快就业。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中未就业毕业生逐户逐人地上门帮扶,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力争使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到年底能够有半数以上实现就业,一年内绝大部分实现就业。

    通知说,要积极举办适合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并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5月举行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要将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服务对象;9月举行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要以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集中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
 

文章录入:吕海瑞    责任编辑:吕海瑞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 关 文 章
    王旭明:江苏4万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消息失实
    北京首次建立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日报制
    最新热门图片

    大学生初次求职如何成…

    全国高考阅卷展开

    教育部:北京等26个省(…

    考前祭神灵 此风不可长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法律声明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中国生活网 留言 论坛 帮助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1-2006 ARF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感谢动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友情提供技术支持,山西艺龙影视信息中心(有限公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