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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个人申请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防上当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5

  本网北京4月25日讯  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学生司副巡视员张浩明表示,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任何单位均无权进行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活动。张浩明提醒,个人申请认证一定要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公示机构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张浩明称,最近发现有单位和个人利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信息进行学历证书“认证”牟利。有的下载教育部网站信息“认证”;也有的拼接信息,混淆真伪,为“虚假”文凭出具所谓“认证”报告或公证书。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认证工作,破坏了国家高等教育学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浩明强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制度是国家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是政府的管理职能,是构建诚信社会的需要,也是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和维护高等教育形象的需要。

  教育部为此专门发布公告,仅授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高等教育学历网上发布学历信息。全国高等学校学历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在全国设置了16家认证机构,均是省级教育认证部门,建立了学历证书认证库,从2001年国家实行了证书认证,颁发的证书要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然后报教育部再审核,最后确认再上网。这是一个完整学历认证的数据库鉴定过程。这些制度和学历认证教育机构,均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

文章录入:吕海瑞    责任编辑:吕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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