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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国家发改委通报2006年全国价格举报情况。通报指出,在过去6年中,教育乱收费有5年在各类价格举报中位居第一,1年位居第二,一直是群众举报的热点。(4月4日《新京报》)
读罢这条消息,心中五味陈杂。客观地看,学校也并不能承担全部罪责。因为,当前教育经费尤其是基层教育经费的严重“贫血”,才是学校乱收费的真正诱因。
上世纪90年代,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要达到4%。然而,10多年过去了,4%这个目标仍然没有实现。2006年,全国的
GDP为209400亿元,而当年的全国财政教育支出仅为4752.7亿元,仅占GDP的2.27%。
当然,除了全国性教育投入不足外,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增高,也是助推学校收费的原因之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一些家长为让子女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不惜代价找关系,走后门,掏大钱挤进“重点中学”“示范中学”。据有关报道:某重点中学1年内收取的择校费等预算外收入就达2300万元。
教育乱收费事关民生,制止教育乱收费应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得不够好”,其中就包括“医疗服务和教育收费”问题。不久前,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要把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提高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笔者认为,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是彻底根治乱收费的根本途径。当务之急,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财政教育资金支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效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
必须认识到,遏制教育乱收费是一场攻坚战,仅仅靠一般性宣传、行业自律、突击性检查是远远不够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新闻媒体也要充分发挥其纪检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让每一位家长和学生都成为学校乱收费的监督员。只有采取综合措施,学校乱收费才会有望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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