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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2007届毕业生开始,该省将统一启用新版《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新协议书对工种、工资、试用期以及违约金等多项“敏感”问题进行了约定。
新协议书明确了学生毕业后从事的工种,并要求在协议期内,用人单位如因生产工作需要须调整毕业生工种岗位的,应与学生协商解决。同时,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都将在协议书中注明,按月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将不会成为解聘毕业生的理由。新协议书规定,学校将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签订的就业协议将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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