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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力争在3年内实现城区中小学教育的相对均衡,解决市、县城区内的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同一市、县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这是安徽省首次以省政府的名义统一制定实现义务教育均衡时间表,明确提出限期消除择校现象。
安徽省特别提出,要重点加强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要建立教师工资统筹机制,实现同一市、县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薄弱学校建设和改造的投入,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优先安排薄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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