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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09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1
 
 

学院各部门、各教学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精神,依据省教育厅晋教学[200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 现就2009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作如下安排,请认真抓紧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征入伍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毕业生应征入伍也是国家鼓励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政策,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周密组织,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征集任务。为此,学院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预征工作。

领导组组长:郝本廉

副组长:李成来、吴建庭

成员:武升平、翟延东、闫宏炜、郭卫东、韩永清、韩利怀、张会林、苗玉峰、刘庆联、武福清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主任由韩永清同志兼任。

二、加强宣传,深入发动,引导毕业生踊跃报名应征

此次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教学系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在一周的时间内,大强度、全覆盖地开展爱国主义、兵役法规和国家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2009届毕业生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的责任和义务、国家的鼓励优惠政策、征集工作的要求、程序、时间安排,充分调动他们参军入伍,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积极性。

三、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工作日程安排

1613日前,各教学系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汇总上报学生处。

2628日前,学生处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经确认,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3)各教学系要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保持和他们的有效联系。1031日前,辅导员要提醒预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向县(市、区)征兵部门上交《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没有进行预征登记的毕业生,报名应征并回校补办相关手续的,各相关部门、教学系也要予以及时办理。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地做好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有关工作,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

575日前,学院将《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情况统计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进度开展工作,不得延误。

2、各教学系党支部、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要认真把好预征政审关,切实协助兵役部门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

3、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各相关部门和教学系要在切实做好今年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加强思想教育、政策宣传、组织方法、工作体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附件

      1、《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流程表》

      2、《入伍的基本条件(摘要)》

          3、《国家鼓励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4、《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应征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00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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