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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学院就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组织专题学习。党委书记李远程主持了会议,院长郝本廉、副院长王建国、纪委书记朱晓明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特别邀请学院常年法律顾问郭志甫就《劳动合同法》的用工方式、合同签订、社会统筹保险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组织人事处长翟延东通报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培训情况及要求。 会议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领会其精神实质。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用工档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面实现对劳动用工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动态管理,做到依法用工和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