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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 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原则:
在考生达到当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和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认可各省艺术类统(联)考成绩(除山西省主持与播音专业、影视表演专业)的艺术类录取原则:
在考生达到当地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和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变动,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3、山西省主持与播音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在考生联考成绩达60分(含)以上,同时达到山西省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并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平均分的30%加上省联考成绩的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身高标准可降低到男1.70米,女1.60米)、影视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4、学院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考生达到当地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和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有变动,以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学费:
所有招生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7000元(如有变化,按山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毕业生待遇:
学生修业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时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发放《就业报到证》。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118号
(太原市内可乘615、619、863路公交车至学院门口下车)
邮政编码:030013
招生热线:(0351)4658847、2261892、
2261884、2261870、2261890
传真电话:(0351)2261870
学院网址:www.arft.net/job
E-mail:gg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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