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
1、专业介绍:本专业主要学习服装设计与表演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服装设计和制作、服装表演等方面的实践训练。培养具备全方位人物形象设计理念和技能,能在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及服装表演等单位工作的高等职业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专业素描、专业色彩、构成设计、计算机图形图像、人像摄影、仪表仪态、服装营销、形体、表演、服装表演编导、服装设计与造型、服装工艺、时尚化妆和形象设计等。
3、招生对象: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的艺术类和文史类考生。录取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身高175cm以上,女165cm以上。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服装表演类联考。山西省内考生须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
4、专业考试(山西省内)
报名时间:2007年2月28日、3月1日
考试时间:2007年3月2日
报名、考试地点: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考试内容:
A 身体形态测试:身高、体重;三围(女)、肩宽(男);躯干与下肢比值;相貌气质等。
B 才艺测试:
1、语言:自我介绍、现场问答; 2、台步:按规定音乐展示(泳装); 3、艺术特长展示:(任选以下两项内容)
(1)舞蹈:自选一段舞蹈(任何舞蹈种类均可)表演,时间为三分钟以内;
(2)音乐:自选一首最擅长的歌曲(民族、美声或通俗唱法)演唱;
(3)命题表演:现场抽签,准备3—5分钟,按规定命题,即兴构思创作表演。
(4)美术:素描静物写生。
(5)可加试其他艺术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