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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咨询中心来访者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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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学生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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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对象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2.咨询内容
有关心理发展、心理适应和心理障碍以及其他方面的心理咨询服务。
3. 咨询原则
心理咨询室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采取保密原则,未经来访者的许可,不会将之透露给学校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但如果您的信息暗示您将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时,咨询师有权与有关方面联系。
由于工作需要,有时可能需要对咨询过程录音或录像,用于中心内部专业人员之间的个案督导、研讨和教学,这些资料决不会有其它单位或者是非专业人员涉及。如有录音、录像的要求,咨询师会事先征得您的同意。
4. 来访者的职责
心理咨询的过程,既有收益又有风险。收益是通过咨询排解心理困扰、开发心理潜能、促进个人成长。咨询的风险包括记起不愉快的往事,激发起很强烈的情绪等。在咨询过程中保持积极、开放和诚实的态度非常重要,来访者主要的职责就是向着你和咨询师共同制定的目标而努力。如果在咨询过程中,受到侵犯和伤害,来访者有权随时提出中断咨询,更换咨询师。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安排新的咨询师或者帮助你转介到其它机构。
5. 咨询注意事项
1)在校学生可以通过电话了解咨询中心和咨询师的介绍,预约咨询时间,也可以直接到咨询中心接待室问讯,还可通过中心的邮箱预约。接待员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协调和安排咨询时间。来访者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如果不能如期来访,应提前两个工作日来电取消,以便中心安排其他来访者。如未提前取消又未按时到达,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其本学期免费咨询服务。
2)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20分钟以内,咨询师将不相应延长治疗时间,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20分钟以后,咨询师可以不接待。
3)一般每次咨询不超过50分钟,首次咨询不超过1小时20分钟。一次咨询不能完成者,咨询师将再约时间咨询。
4)咨询过程需在咨询室内完成,来访者不得要求在咨询室以外进行心理咨询。
5)在等待咨询的过程中保持室内安静。
6.联系方式
预约方式:咨询室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
预约电话:
预约时间:周一到周五16:00—18:00
Email:
地址:学生处办公楼
开放时间:周一到周五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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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梁慧亭 责任编辑:宋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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