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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员工作守则
作者:学生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2
一、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理论水平与咨询技巧。
二、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真诚,热爱、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需要与情感体验。
三、为来访者(咨询者)保密、负责。来访的资料不得外借与透露于外。
四、与来访者保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关系。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五、对来访者提出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
六、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
七、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咨询室进行。
八、心理咨询员要明确自己的局限和不足,或自己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接受咨询任务,而应向来访者讲明情况,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九、咨询时间一般控制在50-60分钟。首次咨询不超过1小时20分。
十、应做好每次咨询记录、反馈和跟踪研究工作。一、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理论水平与咨询技巧。
文章录入:梁慧亭 责任编辑: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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