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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视听兼备,集形象、声音、色彩、文字之美于是“影像占优势的文化起点”。 电视自本世纪30年代问世到今天,不过六十多年的时间,然而,没有任何一种传播工具可以与之相比拟。它威力之大,能迅速地渗透到千家万户之中,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中的艺术审美,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电视艺术是当今整个艺术世界中的一个宠儿,是声、情、画并茂的艺术品种。 可以把电视称作电影的孪生姊妹,虽然她比后者晚诞生几十年,但作为视听艺术,她们都经过了一个繁杂的声音与画面有机结合的创作过程。只不过电影是用光来反映其内容,而电视则以电磁波展示自己的风姿罢了。这里面既有艺术创作,亦有技术研究,因此,我们称其为一种视听兼备的珠联璧合。 我们认为,作为视听艺术的电视,目前它的理论尚在逐步完善过程中。这里,就其声音在剧片中的实际作用和意义,笔者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目的是抛砖引玉,、以求得同行的指正。 传统的声音观念认为,视觉为主,声音为辅,声音为画面服务,声音说明、补充、丰富并扩展画面的内容与涵义。总之,是一种声音从属的意识。那么,如果以当代的视听并重、缺一不可的电视艺术而论,电视图像的构成则是声画共建的艺术综合体,声画应是两个互为依存、共同构筑的艺术程序。这种综合意识,乃是当代电视的声音观念。当然,我们所说的声音不可能完全摆脱情节内容:游离于画面,去独自地创造电视形象,但这并不等于声音在电视形象塑造上不具备创造独特的声音空间形象的可塑性。电视编导人员不但应当引导观众去看,更应支配观众去听。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视听并重的好作品;只有创作出这样作品的编导,才能称其为成熟的、优秀的电视艺术工作者。
一、电视声音的主要元素之一——演播声音 按常规,无论是电视新闻,还是专题报道或是电视剧,都需要先经过记者、文字编辑对于解说词的构思创作过程,而这其中声音的创作,又都是通过新闻采访中的记者(包括被采访者)、播音员、演职员以及音乐编辑和录音员等来共同完成的。首先,记者在进行新闻采访过程中,如果不讲求声音的清晰、不注重普通话及发音的准确或者直接用本地区的方言来采访讲话,可以想象一下,那将是一种什么效果,恐怕是很难求得更广泛的普遍意义。 口播新闻、专题片的解说,讲究声音至关重要。特别是专题片的解说,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不同内容、不同题材去选择不同音质的播音员,以求得亲切自然、深沉凝重的艺术效果,最终达到和谐统一,声画相得益彰,从而去打动观众。 在电视剧中则不尽相同,它主要求得剧中人物个性化语言声音的真实和准确,包括画外音和配音。当然这首先取决于导演的选择。我们认为,应当从演员的形象气质方面着手,更应考虑到演员的声音素质。如果没有对声音的构思、对剧中声音的安排,那么,这样的作品是很难成功的。
二、电视声音的主要表现手段——音响效果 在声音世界中,存在着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随时随地发出的各种音响。是否一切能被人类听觉器官所感受到的,都可以纳入音响艺术呢?显然不是,例如,在音乐、戏曲等一切听觉艺术中,更多地选取了和谐悦耳的乐音,很少用或完全摈弃了刺耳的噪音,这显然就是一种选择,而这种选择正是由人们对于声音的审美意识所决定的。 在电视艺术的创作过程中,音响效果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表现手段之一,也最能充分地体现电视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体这—含义。
我们可以先把这种音响分成拟音音响和自然音响。
拟音音响主要是从录音棚、演播厅中,由播音员、演职员、音响导演、音乐编辑、录音师、动效工作人员以及编导人员共同创作出来的;包括新闻口播、配音、音乐和各种音响效果等录制过程。 在这当中,首先涉及到的就是一个协调的问题。所以在每一个人的心目中,都要有综合创造这个概念。无论是从事专业技术的还是搞艺术创作的,都相应做到最起码的互为了解。每一个创造者不但要具备技术素养包括了解声场、熟悉声源、精通设备等,还要具备艺术修养和艺术审美观念。这样的合作、这样的创造,才能使这一“声画艺术”锦上添花。 自然音响主要是指从现场拍摄过程中录制而来的音响,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电视新闻、专题片中的同期声和电视剧中的同步录音。 对于同期的录音,电影早已走在了前面,这一点,在电视剧的录制中显得比较缓慢。有一部分电视工作者已率先了一步,但只是寥若晨星。港台的一些片子,我们暂且不谈其片子的内容及录制质量,就同期录音音响而言,在片中所表现出的魅力,观众们是深有感触的,这种“临场感”从观众们心里换来了两个字——真实。 在目前一些电视专题片中,有很多人对同期声处理的不好,杂而乱、缺乏条理。一方面是在前期录制过程中就被忽视了,另一方面是后期制作过程中缺少对声音的构思。 画面需要“蒙太奇”,声音更需要。 无论是自然音响还是拟音音响,都要追求真实和自然,为广大电视观众创造出一个艺术的真实美。
三、电视声音中的最佳代言体——音乐 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每一个人都离不开音乐。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音乐中无处不体现。音乐的其他社会意义,这里不再赘述。 首先我们追溯一下电视音乐的起源。 法国电影理论家吉尔德·维尔布瓦曾说过“无声电影中的匆忙而不连贯的人物动作是随着室内音乐家即兴演奏的琴锤节奏进行的。这样,音乐最先成为画面的伴音。” “在有声电影中,开始出现了对话,稍后,音乐与对话又为各种声音、各种效果和电子合成器所补充。” 电视音乐最初也是经过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开始音乐作为伴音出现,一段时期,所有的新闻都配上了音乐,从头至尾有几段新闻有几段音乐,通过在实践中证明,人们认识到,新闻中的音乐,冲淡了新闻报道的重要性,没有实际意义。在以后的发展中,对于电视的音乐意义逐渐有了新的认识和构想。究竟怎样才能使音乐与电视的其他因素相配合,达到恰如其分的效果呢? 我们认为,在电视音乐的创作中,首先音乐编辑是立足于其他编辑和作曲家之间的,是这二者中的一根纽带、一座桥梁。这一特点尤其在电视剧和大型系列性专题片中更为明显,起着一个极其重要的沟通和协调的作用。 音乐编辑,一方面要参与剧本的整体构思、领会并“吃透”剧情。在前期拍摄过程中,要与编导、演员一同“进戏”,这样才能使音乐与情节高度统一,从而为后期的编辑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在后期制作中,音乐编辑需要把经过作曲家们创作的音乐进行选择、录制,剪辑、整理,从而使音乐与画面所反映的思想意义相吻合,这是一个艺术再创作的过程。 电视片中的音乐有其独特的个性和意义。几个音乐乐段的不同组合与不同乐器奏出的不同效果的选用,在电视节目中会重新创造出一个更新的意境。 综上所述,电视片中的声音空间是无限宽广的。作为视听艺术世界中的创造者们,作为一名优秀的电视编导,如何立下一座不朽的丰碑,那就是脚踏实地地去开拓、去探索、去完善。 最后用法国电影理论家罗勃特·布莱松先生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 “声音总能引出一个画面,而画面从不引出一种声音”,“如果遇到声音能取代画面的地方,就把画面剪掉或者使之中性化。耳朵更为内向,眼睛更为外向。如果声音必须补充画面,那就或者给予声音优势,或者给予画面优势,如果平等,它们就会相互破坏或抵消,正如色彩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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