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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届亚运会将于2010年在广州举行。这将是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承办的又一大型综合性国际体育盛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为进一步宣传推广2010年广州亚运会,全面扩大亚运会在海内外的影响,使得"激情盛会,和谐亚洲"的亚运理念深入人心,广州亚组委现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第16届亚运会宣传海报设计作品。
一、应征项目
第16届亚运会宣传海报设计作品。
二、应征作品设计要求和提交方式
(一)应征作品应构思新颖、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图文并茂,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具有时代感、艺术性和震撼力。
(二)应征作品需表现广州亚运会"激情盛会,和谐亚洲"的理念,并用图形和广告语言对亚运理念进行演绎,需在作品的恰当位置加入第16届亚运会会徽和理念(具体内容可登陆亚组委官方网站www.gz2010ag.org查询)。
(三)应征作品数量不限,每件作品一式一份。
(四)应提交应征作品的打印稿和创意说明。打印稿规格为A4幅面(210×297mm),装裱于A4规格硬板上(横、竖向均可)。创意说明打印在A4规格的纸张上,并贴在A4规格硬板的另一面。
(五)应提交应征作品的符合印刷制作要求的刻录光盘,文件保存为TIFF格式,不小于A3,分辨率为350dpi。本次活动不接受软盘和网上送件。
(六)应提交应征者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第16届亚运会宣传海报设计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应征者可到亚组委官方网站(www.gz2010ag.org)下载报名表。
(七)凡运用了照片的作品,需同时提交具法律效应的"肖像权"、"照片使用权"证明文件。
三、应征者资格
海内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亚组委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应征者承担后果。(二)所有应征作品亚组委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应征者参与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亚组委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应征作品评选
亚组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亚组委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六、获奖作品奖励
亚组委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10件获奖作品,并予以每件获奖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万元整及证书一份。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应征作品权属
(一)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拥有权将归属亚组委。亚组委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
(二)对那些创意优秀而所用照片质素不能达到印刷要求的,一旦入选为10件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要求原创作者或自行组织专业公司重新制作。原创作者具有署名权,并可获得原定奖金及创意获奖证书一份。
八、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7年7月15日之前送达或者邮寄至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宣传部(以邮戳为准),并请在函件上注明"第16届亚运会宣传海报设计作品征集"字样。评选结果预计于2007年7月底公布。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宣传部。邮编:510623 咨询电话:(0086)020-38003923
官方网址:www.gz2010ag.org
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第16届亚运会海报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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